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系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1次,累计完成4次计2个学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报告6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系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2次,完成累计6次计2学分;直接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报告10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系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4次,累计完成10次计4学分。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一篇可替代一次学科或系学术论坛读书报告,直博生可替代不超过2次,其他可替代1次。
读书报告内容由导师提出或核准,每学年不超过4次,论文开题报告之前至少完成所要求读书报告次数的一半或以上。研究生完成读书报告后,须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并经导师确认和系研究生科审核。
具体程序如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2、打印读书报告登记表经导师签字后,以专业或研究所为单位交学院研究生科审核、归档。
审核通过已完成规定次数的研究生,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给予读书报告学分。读书报告登记表归档时间为每年二次,分别为六月和十二月。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