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本系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1.建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
2.定期组织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台帐。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与逃生演练,普及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4.不得在走廊、楼梯等通道上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5. 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用电及其他安全操作规程意识,杜绝实验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空调、电脑等设备,关闭水、电开关,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6. 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7. 如遇灾害情况发生,应按照疏散指示标志,迅速离开灾害现场。灾害发生时禁止使用电梯。
8. 火警电话:119,学校保卫处电话:87951110。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