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研究生生源是保证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为使研究生的录取更加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免试硕士生、考试硕士生复试(面试)实施办法,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各专业应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系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面试)小组首先应对复试(面试)者身份予以确认(查验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复试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等方面内容。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英语,其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形式可以为全部口试或小型笔试和口试相结合。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
四.成绩的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1)初试成绩(补分考生仍按初试原始成绩),占总成绩的60%;(2)复试(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
五.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第一志愿优先),上报系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