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学术)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学术)报告1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1次,累计完成4次计2学分。普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学术)报告6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学术)报告1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1次,累计完成6次计2学分。直接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做读书(学术)报告10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学术)报告2次,或参加国际或全国会议作口头学术报告2次,累计完成10次计4学分。
参加学院组织的Poster Show活动可代替读书报告一次。
读书报告内容由导师提出或核准,研究生完成读书报告后,须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并经导师确认和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