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电系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同学请注意:
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拟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详见本通知下半部分)。
符合研究生院通知中所述情况的同学,请于2014年12月20日前填完延期报告并经导师签字后,将延期报告及论文草稿一并交到信电系工程硕士办公室(邮寄也可,请用顺丰快递或者EMS),方能申请延期;
2008级之前(不含2008级)的同学如需申请延期,需同步提交延期答辩承诺书,见附件2;
2008级学生学号为Z0803****(入学时间2009年4月);
到期未提交延期报告或延期报告未获得学校审核批准的同学,将按研究生院的要求,终止其学位申请。
延期报告下载见附件1。报告可打印,但签名区域需手写,打印时请去除所有标注、批注;各具体事项请参考批注。
联系人:沈老师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第3教学楼-439室(信电系工程硕士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179、13357182552
附件2:延期答辩承诺书
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信电系工程硕士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
【浙大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度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及
上报2013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教育中心:
根据《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年10月修订》、《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2008年11月修订)等文件对学习年限的规定,研究生院决定对200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8年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到2014年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终止其学位申请资格;
对2007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7年及以前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延期一年及一年以上),如2014年底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将终止学位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相关学员、导师,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并将汇总名单及延期答辩人员申请表于12月底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终止名单,公示期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终止人员名单。请各学院(系)务必按期上报汇总名单,未按期上报或漏报的,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终止处理。
根据浙大发研[2010]32号《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将2013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于12月底前上报。
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5日